2012年8月8日星期三

沙禽的诗集

荒原里伸颈瞭望的笔尾獴
张景云【文学观点】



现代诗人个个都会像非洲土拨鼠般把头颈伸出地面,看看在眼界之内有没有别的土拨鼠也伸出头颈来呼吸呼吸空气,我把这种景象称为现代诗共同体。
  
读沙禽的诗,先来说说“我们”、“你”、“咱们”这些事情。“我们”所指称的,在沙禽的诗里,不是与受者的“你”或“你们”区别开来的一群人,而是把受者(读者、受众)也涵括在内的一种称谓,也就是这里边也偶尔出现的“咱们”——有谁还记得小学里所唱的“咱们的礼数真不少啊”这歌词吗,我自己就有好多年不曾用“咱们”这称谓词了。至于诗中的“你”,其实就是不愿出场的“我”,漫延开来,也就是“我们”。


我们不能期望

伤痕化为颠扑不破的

箴言,被树立的也会被砍伐

——〈如果狩猎是可能的事〉页81



你在另一个羁旅

测量另一段距离

守着另一种灯光或黑暗

——〈夜雨〉页68



不行!我得回到第一行第一句。我的第一句是,读沙禽的诗;读沙禽的诗怎么了?爱读,喜欢读,爱不释手,故而何启良才有“马华现代诗第一名是沙禽,第二第三都是沙禽”的豪壮语。启良此言后半句若算是戏言,前半句大概没有不认真的成分。认真就得说说。

读诗而爱读沙禽的诗的人颇为不少,何以爱读?因为美,沙禽的诗有一种美,一种难以言说的美。写现代诗的人,大抵胸臆间都藏有一幅画图,那风景那意境总是不断流动,难以捉摸,而现代诗人就是努力尝试描状那不可言说之图景的人。或问:在现代诗之前的诗人们,他们胸臆间的风景难道不也是难以言状的吗?是的,难以言状,然而那是因为语言文字的极限,因为语言文字缺乏通往现实对象的津渡,就是主观能力的问题,然而观照对象基本上是稳定的而非流动的。进入现代,现代主义的现代,人要思考和处理的对象却是不稳定而流动的,那种差异不妨简化为这样的例子,现代前的一切艺术家都是简单的摄影机,只能摄取眼前某一视角某一景深某一清晰度的景象,现代及现代后则不然。历史学家把现代这一大分际形容为“例外性”(exceptionality, 独特性),今天的后现代主义论述里,有些理论家已否定了现代情境的历史例外性,反正各说都是理论,我们且等个百年再来回顾检讨吧。

简单的一条小河,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古希腊哲人说你不可能涉入同一条河两次,因为河水不断流逝,河岸同而水流异,而当一个唐代诗人或古罗马诗人要把一条河写入他的诗里时,他所能收罗来观照这样一条河的人类全部认识之总和,是一个有限的已知数,然而今天这个系数是个未知数(unknown quantity),这是一个天真(人类历史漫长的天真期)和经验(而这个更漫长甚且无际的经验期还刚开始)的无可奈何的比照。我们总是喜欢回到过去,回到一个莎士比亚或一个杜甫,或一部《圣经·新约》,觉得他们更有“深度”,因为他们得用更简约古朴的语言,有时被形容为“像《圣经》般简朴”(biblical simplicity)的语言,来状写某个时空的某些共通的人性经验,然而人(类)对世界和人性现象的总体认识已然发生幂数式的变化(exponential change),比方说,莎士比亚对“邪恶”(这是他写得最深刻的一个主题)的认识跟廿一世纪初一个较通达的凡人相比较会如何(这仿佛不伦不类,这里引来反映一个真实片面)?莎翁永远那么深刻,因为他的语言(相对而言)“永远”那么简练,简练的语言总是具有那么多层次、那么无穷的暗示性。

二十世纪的认识排挤掉十九世纪(别说更前期)的认识,文化和艺术必然是植根于当代这么个时空里,今时今日让我们给这种当代人类生存的全部情态特征安个名称,就是现代性,即使在后现代论述勃兴以至于占据(由于最具活力)最大影响力位置之后的今天,依然是简单的现代性。今天哪位诗人会有如斯雄伟的企图心,想把整个现代性情态压缩进一首诗里?(物理学界过去二十年有人在搞一种a theory of everything,不过物理学称王的二十世纪不是已翻过了夕阳山外山吗?)T.S. Eliot的《荒原》(The Waste Land, 1922)(在Ezra Pound严格的红笔修删之下)把现代性压缩得如此密实沉重,简直就是一粒诗的核子,在这个意义上既是个开端又是个绝响,而艾略特派诗美学主张其后在英语诗界独领风骚了整三十年,最终还不是难免被颠覆掉。今天,英语诗界第一骄子,爱尔兰的Seamus Heaney,低下头看脚下的黑土壤,还会有比这更强的暗示性吗。

以人类整个的生存情态作为背景,低下头看脚下的黑土壤,这种暗示性犹似白驹过隙。诗当然可以有不一样的读法,低下头看脚下的黑土壤,可以本本然然就是低下头看脚下的黑土壤,也可以想象那白驹的全豹,而当我们领会到没有一首诗是全无传统的横空出世时,读诗于是就成了读诗内诗之外而又读诗外诗了。

说历史的必须回归于今时今日,说人类的必须回归于个人。啊!一纵即逝的珍贵不二的当下!啊!不可分解(为更小单位)的神圣的小我!何其炫丽而又何其丰赡的当下和小我啊!全天下的诗,古往今来的诗,哪有不是说的当下和小我啊!

诗句抒写当下和小我,有了“我”,又有“你”、“我们”、“咱们”,这当然意味着诗人笔下的当下和小我,不仅仅是当下和小我而已。那所暗示的东西又是什么?今天诗人作为“人类未受认可的非正式立法者”的观念可能有太浪漫或太迂腐之嫌,不过现代诗人个个都会像非洲土拨鼠般把头颈伸出地面,看看在眼界之内有没有别的土拨鼠也伸出头颈来呼吸呼吸空气,我把这种景象称为现代诗共同体(共同体,community);其实真实意义的共同体也是不成气候的,顶多是在被现代生活边缘化的困窘里,相濡以沫以求心安而已。诗里有“你”、“我们”、“咱们”之类的表达,就是看看别的伸出头颈的土拨鼠的意思(非洲土拨鼠,正名笔尾獴,meerkat)。

让我换个说法。今天我们是生活在一个不需要也不需求诗的社会,不少人对现代诗的反应就像对待蟑螂一样,一看到就喊打死它,从前说现代诗人是小众,现在已是濒危物种了。在这个高度和广泛拜金的社会里,现代诗人们仍然护持着手上这个微渺的技艺,大概是觉得有一二知音,有一两只别的笔尾獴探出头颈时也看到我探出头颈来,于愿已足,庶几无憾了。而笔尾獴探出头颈,在生物界是一种信息传播,在人类文化里,这是在传播一种文化觅母(meme)。

觅母的核心学说认为文化固然是后天的,但某些文化特征可能通过优择过程转化为生物特征,就是成为基因,因此觅母在英文有时也被称为culturegen。英国演化论生物学家道坚斯(Richard Dawkins)最早在The Selfish Gene (1976)提出这个概念模式,后在The Extended Phenotype (1999)作了完善的申论。(祝家华十馀年前曾介绍过此概念,请查看旧资料。)(Meme, memetics)


现代诗所要传播的文化觅母,我猜想(我感觉到)是某种比笼统的社会文化价值更为坚实的思想内核,这应该是现代诗人在这个充斥着伪善、秀场和拜金狂潮的社会里被内部放逐之下的一种静默的消极反抗的信息,一种私己的价值符码,一种只有“受戒”(周作人常用这概念来解说事物)了的人,只有“你”、“我们”、“咱们”才具备需要的心理波长来接收的那种价值符码。(受戒,initiated, initiation)

他不曾因为恐惧黑暗和孤单

而借疯狂的追逐来标示勇敢

更不曾以凋谢的理由

拒绝水上的漂香

——〈诗人老去〉页70



受戒了的,initiated,一个隐密的会党或门派或小圈子的入门仪式,但这里不是凭铁一般的意志入门,而是靠不可捉摸的灵光。还记得《麦田捕手》的少年主角Holden Caulfield吗?对这个早慧的少年和他极少数的一弟一妹灵魂伴侣(soul-mates)来说,这世界分成两类人,一类是我们(us),非常少数,另一类是“假脚色/假东西/虚伪人”(the phonies, them),整个人类社会的游戏规则就是一种极其幽微含蓄的虚伪,辨认得清这二者的差异,谁具备这种洞澈之见,才有资格成为我们的一分子。我们这个小圈子是很小的,外人看我们觉得这里边有很深沉的寂寞,圈子内的我们却是以最高度的鄙夷来看外面的世界:即便是“人间直道穷”,我依然不改初衷的“白眼看鸡虫”。你读现代诗,你读沙禽的诗,有没有或浅或深的滋生这种领悟或慧识?(The Catcher in the Rye, by J.D. Salinger, 1951)

这是个样样事物皆失范的时世,君不见:一马孬事多做无妨,一马好话最好说尽,此之谓两个马去东冠;不假思索,信手拈来就可以有一大串,还是以一代十吧。

没有人知道

他是颠覆分子

因为他 / 没有不安份的举止

/ 所以颠覆分子,必须只是一个

又一个,在狂暴的洪流中自塑

无形的砥柱

——〈颠覆分子〉页108



最后说说一点看法。像多数现代汉语诗作者那样,沙禽也患有或种程度的古汉语恋物癖(fetishism),不过程度不深,不管那些美文家们所惊叹的古汉语词藻等元素如何情不自禁的闪现在他的诗行间,沙禽的诗基本上还是白话诗。五四时期的白话诗没有逃入“中国书写”,沙禽也没有。

沙禽有一首诗写老赖,这是写老赖而不是写给老赖,老赖有没有“原韵奉和”我不得而知,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不是唱酬诗。现代诗里出现唱酬诗是个恶质现象,这是相互依傍、相互陶醉,假如那位“鬼眼”(因能见人所未见)essayist(在这里“散文家”已遭某些人所挟持)Susan Sontag不是已因癌症去世,而她又能读(到)“马华文学”,她或许还会说这里头有颇强烈的“势利气息”。这些当然是偏见,我没有正见,因为我不代表“真理”,不是“真理的化身”。反正(任何地方的)文坛(或文学界)这个“今日时世”也是个秀场(这个词很叫人反胃),文字人很可能就是很懂得表演的艺员。所以又要回到Holden Caulfield了。

诗,在今天这个世界何以重要,何以如此重要?简单的说,因为诗这个技艺已经成为“个人的语言”的最后的逋逃薮。从欧威尔(George Orwell)的名篇Politics and the English Language (1946)揭露出语言(语言本原就是个人的语言)如何受到各种权势(特别是政治霸权)的强奸、滥用、歪曲、改造之后,语言所受到的攻击和操纵至今已经变本加厉,远非欧威尔当年“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程度所能想象。希伯来语小说家高罗斯曼(David Grossman)把这种大形势简单的排成“个人语言对大众语言”(individual language and mass language),其实这里边的大众语言并不源自大众,而是源自当代社会的一种特殊怪物,那许多自称是代表大众的代言人,直说就是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霸权。他们僭妄的以代表大众利益自居,以大众的名义横行天下,诸如人民、我们这些名词、代名词已俨然成为他们的专利品。

别以为苏共专制帝国解体,“历史被终结掉”,天下就太平了,实则在成熟资本主义社会里(新兴资本主义社会也会因高科技的发酵而成熟),社会控制及其工具“大众语言”只会越益猖獗和无所不用其极,这是因为他们扛着民主的大旗,而不像共产党那么其笨无比,开口闭口不离人民专政,立刻给人看穿那是高干(南斯拉夫前副总统吉拉斯Milovan Djilas所说的新阶级)专政。在这个新时世里,财富和政权互相勾结和交易,用大众语言里的人民、民主、人权来蒙骗大众。

在这个新时世里,政治被市场经济化,人民只是生产与消费的工具,因此人的异化将是未来的压倒其馀的存在课题。你想想看,在这个失范的世界,个人语言和诗就是那个揭穿国王新衣的小童,我们能不加以珍惜和爱护。假如(像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在“人诗意的栖居……”和“作为诗人的思想者”等名篇中所说的)形而上而言,人是安身在语言之中,而这世界只剩下这种恶质伪善颠倒黑白的大众语言,你将如何抗争?去写诗吧,用个人的语言。

  (南洋文艺 2012 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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