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星期二

2012南洋文艺年度文人:许裕全3

2012壬辰年南洋文艺年度文人特辑

许裕全文字疗愈途径(下)


文学Q & A
[Q]张永修 [A]许裕全



Q 你的新书《山神水魅》夹杂着散文和小说,或者写得像小说的散文。请问你如何看散文?散文写的都应该是真实的事物吗?或者它可以做假?
 
A《山神水魅》初始的构想是一本非亲情书写的水族走兽散文集。


在收集作品的时候,发现同一类题栽里边,有一些是我不小心以小说的方式创作,如<山神>、<女猪>二文,但为了《山神水魅》的完整性,将就把它们全收录进去,所以就成了现在这种既散文又小说的局面。同时有朋友反映,我的文字很难归类,游走在散文及小说格式间。这一点,我想是自身功底问题,不是我刻意去经营的大企图,背后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书写的时候,脑子里想什么下了笔就变成了那个样子。所以希望读者把它当成一本文学性较少、非学院派的、但有猪有鱼有鬼故事的书就好。

散文可不可以虚构造假,是个大问题,备妥酒菜我们至少可以辩他个三天三夜。我是觉得,文字还得回到作者本身的态度,书写只是一种方法,但文字的生命则维系着作者看待事务投射的角度。我不确定自己以前曾否虚构过散文,因着道德政治正确而美化了一些人事倒是有的,但随着年纪渐长,对待文字有着别样情怀,尤其听闻读者因我的文字而感动流泪,便觉得情感再怎么薄弱也不能欺骗。

我是半路出家的伪文人,无此等凭空杜撰散文的功力,也无法用5000字海去澎湃一件细如毛发的主题。写作时,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一个主题若非铭心刻骨,怎么也无法拼凑出来。

散文的天空无有畛域疆界,写实之外更允许想像,但若是为文引导读者对号入座,我想作者还是要负道德的责任。

收录在《山神水魅》里的文章,掺杂了自身经历与别人的经验。以我,成长的背景与生活的层面决定了我书写的向度。我在乡村长大,未上小学前我华语不会讲,一个中文字都不会写,我的名字是母亲抓我的手写的。基本上我是多读了一些书的粗人,喜欢混三教九流,静观聆听,那些我误读为精彩的人生,那些我无胆碰触的禁忌、犯险、闯荡等,只好用文字直视它们的存在。所以《山神水魅》这本书,描写可以夸张,但可以当真实的故事来读。
 
(下)
 
 
山老虎与山神
林春美【文学观点】
 
我教散文,颇喜欢教许裕全的散文。无论是从字句构思抑或全篇谋划的角度衡量,许裕全都颇有经得起一再解析与咀嚼的散文佳作,是我愿意推荐给学生参考学习的。本文不讨论他的文学成就,其实也不是讨论他的小说成就,而是借由他的小说,思考文学创作的一个迷思。
 
许裕全有两篇小说,写的都是猎人郑九的故事。这两篇小说有三两处几乎一字不改的小段落,并且还拥有同样的故事基线,都在讲述枪法奇准、尤擅猎山猪的郑九,一日不意误杀正值哺乳期的母山猪,终至死于非命。其中一篇题为〈山老虎郑九〉,2010年获星云文学奖极短篇小说优秀奖;另一篇叫〈山神〉,次年刊登于文艺副刊。前者文长是该奖项所规定的1500字,后者则有4000余字。究竟是许裕全意犹未尽将极短篇扩展为短篇,还是因竞赛章程所限而将短篇缩写成极短篇?我们无从得知。然而,我们可以如此设问:许裕全是否/如何在2700多字的差距中,使“山老虎”升格为“山神”?


“山神”一词,在〈山老虎郑九〉中其实已数度掠过:第一处、村人说郑九“是山里的瘟神”,吸不足瘴气犹如缺乏醒脑的吗啡,以作为他每每丰收归来反却气色黯淡的解释。不难理解,此处“山神”的比喻,实有调侃之意。第二处、郑九自知“因为需索过度,总有一天山神要来收回。”郑九预感自己嗜杀的天性与本领可能导致的下场,显示他对自然终将对人类的破坏作出反扑有一种直觉认知。第三处、郑九误杀母山猪后,叙述者写道,他“天荒地老的坐着,魂魄走失了,他不是山老虎,不是山神。”在此用“山神”一词有点突兀,大概叙述者也将调侃当真了,然而此语大体还是否定式的,并未添加郑九的“神”秘性。不是山神的郑九,毕竟也不是真的老虎,否则他不会对垂死的母山猪起恻隐之心。“山老虎”之称,喻其擅猎。这是威猛的赞语,也是要命的魔咒。老虎虽为兽王,然体型庞大,不易藏匿,“狩猎时也被狩猎”,郑九早已知之。果然,他猎杀母山猪,随后即为其同类所猎杀。小说在雄山猪“正拱起獠牙,从背后加速俯冲向他”时嘎然结束,既制造富有剧力的高潮,又彰显主题——“天道轮回,报应不爽”,颇符合征文比赛主办单位的背景。

反观〈山神〉,虽无意于宗教,却倒有意将郑九“神”化。村人的调侃一变而成认真的渲染:“村里人都说郑九不是人,是山里的瘟神”,原因与其奇异的禀赋相关:“有三粒卵葩才能生就这样一身毛胆”,且飞禽走兽没有能逃过他的枪口的。小说结尾更是盖棺定论:“都说了郑九是山神,山神迟早都是要回归山里的。”然而,除了此二处的直陈,我们实在难从本篇多出的两千余字篇幅所增添的材料中,看到郑九有什么可“神”之处。就小说的肌理结构而言,除了山猪公拼死抵抗的一节对后文有参照作用外,其他的则未对小说的情节结构起根本作用。其中,对郑九诞生的放大书写,一改上篇对果报的哭诉,凸显其母产下怪胎后的富表演性反应,呈现荒谬滑稽的效果。其次,本篇增加对郑九壮硕身躯的描绘:他的大脚印可以为在山中迷路的人指引迷津一节,神奇化其魁梧;而其腹肌结实如洗衣板,让一众妇女渴望在其上“上下来回搓动”,则徒添一丝猥亵意味。郑九与村人之间的粗俗调谑,更增强本篇吊儿郎当的语言调调。我不否认以上这些在文字上有其“好看”之处,可是它们如同郑九的大脚印,我循着行走,却在山林迷了路,虎影无踪之际,也看不到传说中的山神身影。于是不禁怀疑:真正的山神,其实……是否……就是……大山猪?小说一开头叙述不复可见的传说中的大山猪,郑九打赌说若能抬出即使稍小于此的,“我的老二切下几段给你们爆炒姜丝下酒”。众人听了,都觉是“对山神不敬”——与山猪相关的打赌,何以扯上山神?郑九死后,村里讹传山林出现一头山猪公。如果说郑九死后化为山神,那么这头影射郑九的山猪公,不正是山神之赋形吗?更何况它还有“俨然万兽之王,统御山林”的风范?另外,本篇还有一些令人不得其解之处:未断奶的猪崽极可能旋即为其他猛兽所食,然而弱肉强食是自然的法则,猎人郑九不可能不知。既懊悔误杀母猪,他为何再杀尽一窝小猪?而且,被说成是靠一把山猪枪“绑架整片山林”的郑九,至于为此而自轰吗?他自杀的冲动缘何而生?基于何种心理?

我教散文,颇喜欢教许裕全的散文。无论是从字句构思抑或全篇谋划的角度衡量,许裕全都颇有经得起一再解析与咀嚼的散文佳作,是我愿意推荐给学生参考学习的。本文不讨论他的文学成就,其实也不是讨论他的小说成就,而是借由他的小说,思考文学创作的一个迷思。许多人总觉得文章篇幅的大小,与文章内涵的容量与深浅是成正比的。按此逻辑,极短篇必不如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必不如长篇小说。因此,缺乏长篇小说常使我们遗憾,缺乏长篇小说让我们感觉马华文学还不成气候。多几本优秀的长篇小说无疑将使马华文学更成气候,然而此语关键应在“优秀”而不在“长篇”。许裕全上述两篇长短有别、故事同一的作品或可说明,长篇并不必然优于短制。长篇确实给予内容更大的驰骋空间,然而不保证其成功;更遑说,它其实同时也给纰漏的出现提供更多可能。量的大小与质的大小不必然相等。
 
(南洋文艺 7/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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