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星期一

花生米、上帝与死亡 ——析梅淑贞小说〈梦之一〉

林春美【文学观点】
梅淑贞小说〈梦之一〉1972年7月《蕉风》(林春美提供)

今天当我阅读同样发表于1972年的〈梦之一〉,并且无法不为现代派的犀利及其凶猛的力道动容之余,不由亦慨叹,这何尝不也是梅淑贞早在近50年前就为“此时此地的现实”预先写就的小说。

70年代初梅淑贞在《蕉风》发表的两篇以梦为题的小说,读来十分有趣,然亦十分费解。因篇幅所限,此处单说其〈梦之一〉。
〈梦之一〉的叙述者是一中学女生,故事开始时她坐着看书。时值换节空档,旁边有人将一碟花生米放在桌上,边吃边(不知与谁)高谈阔论起来。埋首书中的叙述者因要划线,将手伸向铅笔盒,就在这时,老师突然出现,并指责她偷吃东西。她试图辩解,但在没有第三者可以为她作证的情况下,老师以“我看见你就够了“断了案。她怒而骂老师瞎了眼,老师于是掴了她一巴掌,而她不甘示弱地向老师小腹还以一拳。老师跑出课室外,委屈的叙述者泪下如洪水,足以淹没整个教室,并溺毙所有的人,包括她自己。
就在她哭得累透而睡着的时候,众人的叫喊声却将她惊醒,只见老师带着两个警察来了。警察否决她说老师瞎眼的指控,反指她“乱打老师,目无尊长”,怀疑她“三须古”,于是逮捕她。她气极了,“便开始骂出一些世界上最臭的臭话”。警察因而掏出脏手巾撕成两块塞住两只耳朵,其他在场者纷纷效尤,“耳塞症遂成了最流行的都市流行病”。
而后她被押上状似癞蛤蟆的警车,开车的是一只肥油四溢的猴子。警车翻山越岭连跑了7天7夜,抵达一所马打寮时,她已饿得不成人样,可是反观那两个警察,却依然精神饱满、力大无穷。原来在过去的7天里,每到膳食时间,那两人总伸手在猴子身上揩来揩去,然后饿鬼似的舔舐揩来的肥油而得以饱足。几天的路程不曾暂歇添油,竟是因有胶管衔接猴子尿道与汽车油箱,燃油因此获得源源不绝的供给。在警察将她投入一间髹着红漆、四壁在她看来都是血的房间后,叙述时间突然拉到了70年后的某一天,叙述者到法庭准备聆听她的案件的开审,最后竟出乎意料地从墙上告示获知:“花生米案”因目击证人皆已逝世之故,已被法官判为悬案。叙述者/被告——抑或小说中已被先行定罪的“犯人”——所涉之罪随“悬案”就此悬而未决(/未解),“而法律和秩序却已向我的生命开了一次大玩笑”。
上述故事几乎无一处可以逻辑与常识解释之。如此荒诞不经的故事,为什么最终却归结于“法律与秩序“的大问题?小说在叙述者被投入血红四壁、继而大跃进至70年之后的那一转折的瞬间,闪现了一丝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推想答案的理性之光:“已步入了中年,我仍继续作拒绝上帝和死亡的奋斗。”这或可视为叙述者思想之核心,乃以其生命经历磨砺,复经小说中被抽空的其往后漫长人生岁月陶铸定型。显然,这是一种存在主义的思想。对上帝与死亡的拒绝,对所有被认为能够决定自己生命的外力的反抗,莫不是自称拥有自由意志的存在主义个体确认其自身存有的前提。然而人生的困境是,上帝和死亡总会不经由我们同意的、以各种名目介入我们的人生。在这篇小说中,那就是“法律和秩序”。
法律和秩序本是文明的产物,亦是维护人间正义、社会和谐的基石。然而在小说中,它们却是对文明、正义与和谐的巨大讽刺。法律完全操控于权威——老师和警察,某个意义上的“上帝”——之手,他们以彼之意愿,决定“我”是否真的做过什么事情(偷吃)。他们的草率武断、专横无理尽管直接导致他人的冤屈与灾难,可是对人间不义充耳不闻,却已然是“都市流行病”;而质疑者反抗者则被视为神经病。当法律对权威/执法者的约束力仿若游丝,其苦果人人得尝——连猴子都不能幸免。小说中的猴子不得自主其猴脂猴膏,只能任人予取予求。上帝创世纪到了第7日都得休息,可是那猴子却连续被役使7个昼夜不眠不休,其遭压榨剥削的惨况真可谓永无止境。这可怜的灵长类动物,尽管没变成卡夫卡的甲虫,却也实实在在地经历了一次“变形记“。
由一粒花生米的误会而经验这一切的少女叙述者,此次经历对她而言,如初次飞行的幼鸟撞上飞机,是一种“撞得粉身碎骨”的震撼。然而也使她因此更加坚持存在之意义,继续拒绝“死亡”。可悲的是,一粒花生米大小的case,遇上瘫软的司法制度,竟然不可思议地拖延了数十年,而最终在所有证人的死亡面前,还得以再次避开对是非对错的审判。
现实之荒谬如斯,令人无从置信其为现实。所以只能是“梦”。梦,之一。
1972年,梅淑贞在其新鲜出炉的诗集后记中说,那书“is born 50 years prematurely”。对于当年打算50年后才出书的她,《梅诗集》早产了50年。今天当我阅读同样发表于1972年的〈梦之一〉,并且无法不为现代派的犀利及其凶猛的力道动容之余,不由亦慨叹,这何尝不也是梅淑贞早在近50年前就为“此时此地的现实”预先写就的小说。

(南洋文艺,14/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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