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树专栏【小杂感】
又是回乡。(故乡与他乡其实早已颠倒置换了。)回来后两度梦到父亲,但其中一个梦竟然忘掉了。还记得的一个(总不会浪费,一定会好好的运用)是这样的,我和某个家人在某个大街上(老旧的殖民时代的三层排楼)偶遇父亲,他胖了点,脸有点浮肿,肤色较往昔苍白,松松垮垮的感觉。似乎也戒了烟(因为没闻到他身上招牌的印度红烟丝味),彼此淡淡的打了个招呼。突然听到心的沼泽底部枯枝败叶处冒出一个清晰而坚定的声音:原来父亲并没有死,只是被遗弃了。另一个更细微的声音,从枯叶淤泥下,大大小小的水泡般浮起:被遗弃后似乎过得还不错,气色比以前好。但那种失血的苍白,好像是因为长期住在水底没有晒太阳的缘故。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梦,稍稍自由联想一下就不难理解。回乡不免要到父亲的坟头去瞧瞧,好像就为了再度验证他是否真的死去。再则是因为两次见面间的时间距离总是很长,实质性的时差,令人清楚看到事情巨大的变化。譬如上回听说刚怀孕的侄女而今小孩已在学步,上回刚播种的玉米田不止早已采收且改种了花生,凡此种种。但此回印象较深的插曲之一,则是一只狗因为年老而被遗弃了。“老了,目睭青暝,没用了。叫阿明(哥哥的名字)抓去巴刹附近放掉了。”务实的母亲自在的说。伊说有时会看见它在菜市场附近的垃圾桶找吃,一身皮肤病,大概很快会被政府的杀狗队当街射杀。
那只瘦削的黄狗,曾经非常傲慢。上回看到它,为了它屡骂不听的吠叫(对它而言我也是陌生人),长长的狗嘴被穿载上一个两头剪开的空罐头,像戴了防毒面具。戴着那东西,狗眼看人时眼神古怪,眼珠子往鼻端挪,两耳往后贴,好像对主人把它被搞成这副怪模样颇不以为然。拿东西给它吃,如果不合胃口(譬如不是肉或骨头),它会侧过身,抬起左后脚,黄澄澄的尿它一泡臭骚。有时意犹未尽似的,闻一闻,再侧身,抬起右脚再尿它一泡。
养它的目的是让它看家,有陌生人靠近要吠叫阻吓。瞎了眼当然没用了,因类似的理由被遗弃的狗当然不止它一只。甚至已历经无数世代。
从旧随身碟里找到这份档名为〈雉〉的没写完的残稿,只写到题目中的“父亲·狗”,还没写到第三个物件,猜想应该写于2009年左右吧。那原想留下来写小说的梦已不记得了,写在〈如果父亲写作〉的梦已是纯粹的文学想像了。但那只非常有个性的狗我还记得,看来非常有自尊心,可以料想当它发现自己被主人遗弃时的伤心落寞沮丧。母亲那时说着“瞎了眼就没用了”时的坦然自在的神情仍历历如昨,但她近年也衰颓至极端依赖儿女,无法清晰的思考了。
强悍而性急的母亲,多半也不会料到自己有一天会失智、生活无法自理,孩子们只好聘雇印尼女佣全日照料她——甚至忍受她的暴怒、抓咬——那是没有一个孩子或媳妇能做到的。
父亲癌病的后期,返乡时也曾多次听到母亲哭泣抱怨父亲“只是拿我来做种的”(我翻译成白话了),文艺腔一点的表述,就是“他跟本不爱我的,和我在一起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那时无心追究父亲骂了她什么。知道死之将至,想必相当惶恐吧?母亲还能清楚说话时,也充满了对死的畏惧啊。但那时她还很健康,可能因此不易谅解吧。他们不是恋爱结婚的,但恋爱结婚的终成怨偶,或离婚的也何其多,不是吗?
她爱孩子远多于丈夫,爱儿子多于女儿,这也是我们早就了然的。那种爱,竟然长期而系统的扭曲了孩子的正常情感发展。她的口头禅:“恁爸没才调。”用我们熟悉的当代表述:你爸是个失败者。大概是抱怨父亲不能赚大钱,发家致富,买大豪宅、开进口车,让她过上舒适轻松的日子吧。
初中还是小学高年级时,曾经困惑于人生的价值,问母亲:什么是最重要的?她的答覆竟是——钱。多年以后还曾听到她喜孜孜的向我的侄甥辈述及我多年前那孩稚的提问。是的,那些年钱总是不够用,总见她忧形于色。但母亲从不认为问题在于孩子生太多——父亲如果是个成功的商人,再多也养得起吧。
父亲过世后我才了解这爱的抢夺与偏斜,但兄弟们不少早已把她的视野自然化了。她曾说,孩子是她的成就。
雉的故事是更早的,那时他们还住在胶林里的旧家,父亲还在世。每回返乡母亲就会历历诉说我不在家那些年,发生在亲戚身上的事。那些在时间里失落的,或者增生的。时而兼及动物。但也警告我别再多事偷放走他们好不容易捕抓到的野味,松鼠、果子狸、四脚蛇、猴子……。
犹记得她说到捕获那只美丽的山公鸡时,得意大笑时露出嘴巴内侧闪亮的金牙。
树林里本来就多山鸡群,有时还会一整群混在家鸡群里,偷吃饲料。它们自以为不会被看出来,其实山鸡家鸡毛色本来就不一样,大小也不一样,更何况山鸡白耳朵,山公鸡长尾,一眼就看出来了。但山鸡一向小心,人一靠近它就上树,天黑了也不会跟着进鸡寮,要抓并不容易。为了吃山鸡肉,她就很有耐心的让它们吃,但一阵子有的会放松警诫,走进鸡寮等死。但这群后来都飞走了,不知道发现了什么。
可是有一天,那只金色的山公鸡离开它的群,独自回来了,接连好几天都睡在附近的橡胶树上,白天飞下来跟着那群鸡找吃的。“你唔知我看到它回来有多欢喜”,母亲眼角挤出“夹得死苍蝇” (她的口头禅之一) 的皱纹、闪着金牙说,它的毛色金亮金亮,和别的山鸡不一样,特别漂亮。她观察了好几天,发现它一直跟着只年轻的母鸡,母鸡到哪就跟到哪,会帮母鸡拨开树叶让它抓虫吃,找白蚁窝给它吃。别的鸡靠近还会被它赶走。“好像谈恋爱那样。”
她心里想,等天黑它如果跟着母鸡进鸡寮再去抓它。可是接连好几天,天一黑它就上树,虽然是鸡寮边的树,但都睡在高枝。那样过了十几天,有一天晚上它竟然跟着母鸡进鸡寮,大概以为安全了吧。
母亲马上关了鸡寮,在手电筒灯光下把它“掠”起来关进铁笼子,第二天刚好没割胶,一早就把它割了脖子烫滚水拔光毛煮了一锅咖哩鸡不知道几好吃。
后来那只母鸡生蛋了,她还特地留给它孵,还真的有几只是它的种,只是没那么漂亮,比较小只,不会飞,吃起来也没它爸的肉那么甜。
(南洋文艺,9/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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