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寻找大黄_3

——漫谈《方路诗选I》阅读感受及略探其诗歌的“第六元素”

邢诒旺【文学观点】

●〈杀狗队〉(1992)
八月天,杀狗队把一架吉普车摇摇晃晃的开进乡下,扬起满天尘土,杀狗队队员每人肩扛一把猎枪,一捆套绳,戴着弯弯斜斜的鸭舌帽,巡逻。乡下的狗,哪有人得空到镇局领张牌证的,杀狗队进了乡,着了疯,有狗就追捕,圈套,硬拉到河堤野地草草枪毙。
杀狗队是在闯进屋搜捕时,在后房拖走大黄的,那时,一般求饶,却像煽火,把杀狗队的杀兴弄得更旺,拉到河岸一口古井旁的野竹林下两枪打死,流的血还涂了一地枯黄的竹叶,八月的一场雨后才洗净过来。
此后到我长大前,我都一直憎恨着那些戴鸭舌帽的杀狗队。

按:〈杀狗队〉叙述了大黄之死,行文有散文的纪实感、小说的戏剧性,语言的节制更是属于诗的洁净。杀狗队是马来西亚政治情境的缩影。严厉的执法人员,在“我”的眼中充满疯狂和偏执,闯进屋子把狗拖走射杀,已经不是为了减少野狗,而是要执行“处决无牌狗”的指令,连家犬也不例外。表面看是法律不近人情的残酷,实则马来西亚华人大概都看得出,这是以杀狗队执法人员来影射马来政权对狗(养狗者多为华人)的负面情绪和偏执,属于文化、族群、权力上的敌对意识。
然而这是属于成人的观点,在“我”的儿童认知中,大黄无异于一个被陌生大人(社会条规的前身)所毁灭的亲属(被毁灭的感情)。这可能是“我”第一次目睹死亡(〈饿〉的小狗是被塞进袋子,死亡毕竟未暴露眼前),远早于亲人的死亡,某种意义上,甚至近似血祭或割礼(Circumcision,切割男性包皮的古老宗教仪式,有洁净、辨识、归类等等意涵)。
大黄的形体被毁坏,意味着某种可见的东西从此消失,剩下“有像无体”的记忆,从此被反复播映,仿佛惊悚片或噩梦,并且开始变形幻化,成为心灵和意识的特殊形态。也许,一个小孩的“诗眼”(从前只见实体,如今可见虚像),是被这场血祭/割礼所硬生生打开的。
如果按照《方路诗选I》的发表时序来阅读,我们可以根据这首诗,武断而诗意地说:大黄死后,方路的世界才开始下雨。大黄和雨的关系,当可如是观。借用英文谚语,方路的雨是Raining fish and dogs。大黄从一头狗、一个亲属、进而在孩子的心中升华成一个意象(有意味的形象),在多年以后,终于落实在方路的诗中,像一场神秘的雨,一段诗中的回忆。而方路语言清晰、结构踏实、对象明确的童年叙述,似乎也随着大黄之死而突然告一段落。继而代之的,是趋向朦胧的叙述(表面看是抒情化,实则还是叙述,只是变得隐晦了)、迂回的语句、超现实的意象。其中固然有方路对诗歌的技艺、价值、目的等层面的追求乃至规划,但我私下觉得:大黄并没有在很远很高很华丽的所在(或所谓生活在他方)。它在方路心中,是不假他求的。真正的写实,一定是象征,不假他求。
而“我”对大黄之死的求饶无效/无法施救,人的孩子面对死的命运,大概也是忏悔书写的另一伏线。

●〈狗〉(1993)
祖母死后,我梦到她还讲了一个未完的故事:村头那条土狗走过晚天野堤,在河岸啃着那些遭扬弃的骷髅,斜山对面艳红的落日,从远方地平线绕了火圈的形状,逐渐向土狗移近,最后把狗儿烧成一棵秃树……

按:〈狗〉是大黄意象的转折点。首先是名字的消隐,特定的大黄化作泛称的狗。其次,狗的描写从写实化作想象(如果我不用魔幻这个容易产生误导和遐想的词)。再者,“我”的童年特征开始淡化,“未完的故事”也开始和狗保持疏离。
写作手法上,我们可以看到大黄意象的“变形记”:动物(狗)被自然(太阳)烧成植物(秃树,秃树另外有诗,此处就不讨论)。大黄的实体被“火化”了,化作幽灵般的存在(或不存在,某种缺失),甚至随时幻化变形。大黄的身分从孩提的守护者变成食尸者(Scavenger),暗含顽强的存活意志,也带有生态洁净者、甚至死亡使者(乃至冤魂、守灵者等等)的繁复意味。这里头,存在着庞大的茫然无助感,以及类似悔恨的氛围。
编排策略上,方路为何把最早发表的“大黄三部曲”(1992)放在第三卷〈电话亭〉(要打电话给谁)?为何把变形转折的〈狗〉(1993)放在第四卷〈白餐布〉(是什么样的宴席)?为何把“最初的时序”切割,分散书中?都是耐人寻味的。我们甚至可以去思考其美感(技艺、诗学等)、智识(心理学、人类学等)、道德(价值观、伦理观等)等层面。至少我是认为,大黄含有如此丰富的内涵。生活是在他方吗?我不知道。在我设想中:生命不可欺,不假他求。

●〈打铁店〉(1996)
……
几只野狗在店外蹓跶
捡到红红的舌烫伤了头

师傅说   不要让时间在火炉里
纳闷除非风箱自己愿意冷却。

按:〈打铁店〉的题目已经暗示我们,写诗的方路越来越重视打铁所象征的技艺,他的诗中也出现越来越多对大师、师傅、长者的仰望(甚至有〈一个卑微的仰望者〉的自我剖析)。这种仰望视角,是对人生“完整境界”的追求,其前瞻仰望的背面,是对过往的回顾与弥补。这份向往完整的意识,可散见于“永远找不到完整的我了”(页284)、“未完整的安息文/在羊水中入眠”(页286)、“在黎明前找到软骨隐藏大宅/和一个完整夜色”(页353)等诗句。
野狗在这首诗中是被烫伤的(而且是复数的),不担任主角,但不容忽视。方路的造句也故意违反语法,是技艺的实验,例如:“捡到红红的舌烫伤了头“(这到底要怎么读啊,方路兄)。他也开始取法欧美哲理诗传统,进行抽象的思考,例如:“不要让时间在火炉里”。这一类哲理诗意,是相当冷硬的技艺,背后连带着浩瀚的知识脉络。就像打铁,在锻造器具之前,还得获取原料。而原料的获取,又牵涉开采、提炼乃至贸易等繁复的过程。有了这些,还要练就打铁的功夫,以及对器具的品质、美感等的鉴识能力。当然,如果略过这些,我们还是可以打铁的,毕竟像“时间”这一类抽象而意味深远的词,已经是既有的原料。而方路的诗情,或许就是那火炉。
(3,待续)

(南洋文艺,22/1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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