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2日星期二

巴黎方一日 世上已千年


断开半截脸面显得特别心事重重的雕像。(摄影/范俊奇)

范俊奇【一字到天涯】
我更喜欢的其实是可以让自己彻底安静下来的城市,可惜巴黎不是。

我不特别想念巴黎,虽然我喜欢它——但巴黎给我的印象到今天还是碎的、脆的,随时挥手一剪,就断开来的。有人问我,巴黎为什么巴黎?我给的答案听起来似乎有点不够诚恳:因为巴黎适合恋爱。这是真的。不管你是不是准备好了,巴黎的每一条巷道,都适合发生枪林弹雨的爱情,并且最终总会有一颗不死心的子弹,穿过两颗曲折迂回的心。
何况巴黎是个画面感很强的城市。好几年前的事了,恰巧人在巴黎,也恰巧正在前往艾未未摄影展的地铁转线站,撞上一个穿着红黄格纹西装的俊帅黑人男子,手里抓着一大束香槟色的玫瑰,整个人仿佛刚从时尚杂志里头的时装彩画跨身而出,正敏捷地倒退着步伐,用力朝开过去的地铁挥手,并且转身往第三号线的出口快乐地奔去之前,没有忘记俏皮地对着艾未未的海报竖起中指——瞧,原来大家都记得呢,这是艾未未独特的向世界问好的方式。而任谁都看得出来,那个将自己的肤色和衣服的颜色撞击出让人尖叫着闪避但又忍不住多看几眼的鲜亮黑人男子,显然正雀跃地在滚烫的恋爱当中蹦跳着舞动着他的灵魂,可见巴黎是个对恋人纵容过度的城市。

至少要到巴黎3次
但我更喜欢的其实是可以让自己彻底安静下来的城市,可惜巴黎不是。巴黎的人、巴黎的景、巴黎的咖啡馆、巴黎的博物院,总是倨傲的、嚣张的、美丽的,同时也是有距离感的——是谁说过的呢?一世人至少要到巴黎3次。第一次是在廿岁之前,当作送给自己胆大妄为的青春一份礼物。第二次是和难舍难分的爱人,难分难舍地在巴黎“巴黎”着。第三次则是千帆过尽,很多事和很多人都看穿之后,一个人,坐在巴黎的公园里,看着英俊的少年戴着贝雷帽,正严厉地训练浑身雪白但气派犹如将军的贵族大狼狗,来来回回捡噬抛出去又拾回来的皮球,才会渐渐明白下来,为什么海明威会把巴黎说成是一席流动的飨宴。

按着眉心正在专心读书的男子。(摄影/范俊奇)

悼念欲言又止的青春
因此我在巴黎的时候偶尔会带着一根长棍面包到公园坐着吃,或者安静地在公园入口处排队买一份淋上榛子酱的香蕉可丽饼,然后在黄昏降落下来的时候,坐在公园的长凳子上,矫情地浪漫者,也浪漫地矫情着。而那样的巴黎时光,我是谁也不愿意分享的。虽然面包很硬,但风很软,有穿着及膝长靴的女子一面讲着电话一面急步走过,艳倒还真是艳的,唇上涂的是银色发亮的唇膏。而当然,好看的男人在巴黎简直就好像土产,满街满巷的,连喝得醉醺醺斜斜倒在墙角下的都是。我安安静静地坐着,坐着等黄昏慢慢地退散,坐着替养在心里的一些过去的人和一些陈旧的事浇一浇水。而公园之外,可以听见车流缓缓,公园之内却偶尔有点风,有点空,有一些回忆恹恹地不知所踪——因此人在巴黎,找座庭院或公园,站站、走走、坐坐,对我绝对是件正经的事。常常,在艳丽晴暖的巴黎,我来去自如地孤单着,但孤单得很敦实、很平和、很快乐,并且总是用一半的时间在巴黎悼念我那一长串欲言又止的青春。
其实这样真好。夏天在眉梢喧哗,塞纳河畔飘过河水的腥气,而对岸有断开半截脸面显得特别心事重重的雕像,也有按着眉心正在专心读书的男子,这样就好,没有太早,也没有太老,这样的巴黎,刚刚好。

(商余,9/1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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